支領退休俸人員子女教育補助開始申請
【本刊訊】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(不含大陸半俸、遺族改支半俸)、贍養金、生活補助費人員,自一○五年二月十五日至四月十日,可向各縣、市榮民服務處申辦「一○四學年度第二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」。
輔導會表示,子女教育補助及政府其他公費補助(如十二年國教減免),僅能擇一請領,申請人宜衡量補助標準及減免金額,擇一、擇優申請。
若有相關疑問,請向申請縣、市榮服處洽詢,另申請人如需空白教補費表格,可逕向各地榮服處索取,或至輔導會全球資訊網下載,網址:
http://www.vac.gov.tw/ ↓退除給付↓表格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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